
国家免除1.5亿名学生学杂费——中央安排资金,形成义务教育普惠制
工程总投资:600亿元以上
继2007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2008年秋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也全部免除,我国将形成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普惠制。
2008年7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则补助生活费。
会议指出,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要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二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四是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经费投入继续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固和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补助,逐步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和农村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问题。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财政部部长金人庆透露,预计2010年,中国用于义务教育的开支一年将达到3000亿。“教育是关系到一个民族素质最基础的事情,也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事情,所以公共财政非常愿意为教育‘买单’。”
师范生免费
“教育需要投入,但是更需要师资。假如有了钱,没有好的老师,教育还是办不好。所以希望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敬的、最愿意从事的一个职业。”金人庆说,所以我们想恢复师范生免费的制度,2007年先从中央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开始,从2007年9月1日新学年开始实行这个政策。
国家在普及义务教育基础上,还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从今年开始大幅度加大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特别是助学金、奖学金。2007年这方面支出从2006年的18亿增加到95亿,2008年要增加到200亿。这样大概15%—20%的困难家庭小孩,通过国家的帮助可以去读职业学校,可以去读大学。
农村教育投入
国务院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这一惠及百姓的举措实施后,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
2007年,中央财政已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81亿元,免除了全国近1.5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两免一补”政策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据初步测算,中西部地区仅免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18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230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210-250元、初中生年减负320-370元;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寄宿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510-550元、初中生年减负620-670元。这些措施包括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内投入持续增长,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达到1326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793亿元,年均递增20%。“两免一补”政策已惠及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3400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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